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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还在骗我!你明明就是他!七年前在后山救我的人,就是你!”
男子的眼神里有些锦觅看不懂的情绪,他不说话,只用那凤眸深深地看她一眼,然后便又要走。
眼看留不住他,锦觅情急之下脱口而出:“我受伤了!”
男子回过头来看她,她便马上把手伸出来,娇娇软软地道:“我手心都被河里的石头划伤了,你看。”
“还有膝盖,你看,都被弄伤了。”裤管也卷起来,上面错落着几道深深浅浅的血痕。
旭凤终是软了心。
☆、一眼万年(三)二修
他一言不发,走到她面前执了她的手查看伤势。白皙的掌心里,些许浅浅的擦伤,殷红的血迹从伤口里透了出来。
“疼吗?”他轻声问。
“疼呀。很疼很疼。”锦觅软糯,有些撒娇的意味。
旭凤知晓她这话实乃夸大,本想说“不过是擦破些皮”,张嘴却成了:“是我手重了。”
一手看完,又执起另一手查看,同样是些许的擦伤,那伤口间,一颗鲜红的朱砂痣,正闪着莹莹光芒。
“这个痣,是在遇到蝠妖之后有的。正是因为它,我才能认出你来。”
旭凤一愣,心叹:果真是一切自有定数。
他此番来这,其实并非为了见她。今日收到魔使传信,说魔界有一万年蝠妖,百年前作恶多端坏了魔尊鎏英定下的规矩,被关在那八寒地狱,几日前趁狱中看守更替之时寻了空子,打伤魔守逃了出来,魔守追寻其妖气而来,发现那蝠妖藏匿在玉泉山中,只那妖物道行高深,魔守恐怕不敌,便报告魔尊请求处置。鎏英这些年与旭凤时有通信,知玉泉山便在那歙县,亦担心锦觅仙身会将那蝠妖引去陷入险境,遂一路增派魔守追查,一路派魔使专程前来送信告知。
旭凤得了消息,即刻赶往歙县玉泉山,却并未寻到蝠妖气息,唤来山间妖精一问才知,那老妖来时身上有伤,须靠活人鲜血将养,只这玉泉山人迹罕至,现在恐怕已经下山去寻猎物了。
当他到县城时,恰好碰上那乞巧灯会,人声鼎沸热闹非凡,便化了凡人身份查探那妖物踪迹,怎料欲将罗帕送予他的女子络绎不绝不胜其烦,遂信手变了张面具戴上,方才清净不少。一转眼,便见到了那女扮男装的锦觅。
时隔七年再见锦觅,她已不是小孩模样,那绝色之资,已出落得与当年的葡萄一般无二,行走说话间与栖梧宫书童锦觅一般活泼纯真,如今回想起来,那些时日实为锦觅最无忧无虑的岁月。他一时间百感交集,过往种种浮于心间,只想跟着她,看着她,不知不觉竟将此行目的忘了个干净。
本是不欲让她发现自己,奈何却是一再出手,实乃心之所至,意之使然。
她被团团围住无法脱身,他便施法变了那烟火助她;她纵身跳河,他亦跟着跳下护她;将她扔进河里,又见不得她一副伤心窘迫的模样,遂唤了雨来驱散人群将她带离。
最令他意外的当属这颗朱砂痣了——他一见便知,此乃他的眼泪所化,与他灵力有所感应,但这颜色已然淡去,想来不日便会自行消失。凤凰之泪滴于凡人之身才会化作此痣,与仙家并无此说。所以,这痣当是七年前锦觅性命攸关之时他留下的。
他一边查看锦觅手掌伤势,一边暗自探了她仙元,欣喜地发现她仙元已然稳固,仙身自是已重修无疑,虽灵力微弱,但好歹性命无忧,不必担心魂飞魄散。
斗姆元君的话尚在耳边。
待她重修仙身之时,便是你们重遇之时。
若非他在锦觅掌心里留下这泪,她也不能感知他的到来,若他晚些到歙县,那朱砂痣便会消失殆尽,她便寻不到他。
所以,一切自有定数。
虽然她尚未记起前尘往事,但他已心满意足,感激万分。
旭凤心中百转千回,感慨万千,锦觅是一概不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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